近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江门市加氢站布局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至2030年,通过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逐步建设形成布局合理、供需适配、功能融合、安全高效的加氢基础设施体系,全市力争建成加氢站不少于20座,加氢总能力达20吨/天(年加氢能力0.73万吨)。
到2030年,共布局加氢站37座。按行政区域布局:蓬江区4座、江海区3座、新会区8座、台山市9座、开平市5座、鹤山市5座、恩平市3座。按服务区域布局:城区加氢站12座、高速加氢站8座、港区加氢站7座(内河港5座、海港2座)、国省道加氢站10座。
为有效应对规划布局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在37座加氢站规划布点基础上,另谋划储备20座加氢站(按行政区域划分:蓬江4座、江海5座、新会3座、台山1座、开平4座、鹤山1座、恩平2座)。实施过程中,若正式37座加氢站布局点位因土地权属、规划调整等原因难以落实,或储备布点更具市场需求优势,可结合实际将储备站点转为正式使用。
位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城市主干道的加油(气)站,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视为已纳入加氢站布局规划。
政策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