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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储能系统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来源: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0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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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消费税政策即问即答之三”。其中明确:储能系统是利用电池生产的成套电力设备,不属于《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的应税电池产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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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炜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