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四年。
相较于首批试点聚焦单点城市示范,第二批试点主打跨区域协同、资源互补、场景联动模式,立足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差异化布局。具体举措方面,要求各地抓紧推进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4张清单落实落地,形成氢能产业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近日,多个省市陆续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入围信息。据目前已公开信息统计,至少已有19市确认入列,部分地区进一步披露了其核心定位及城市群整体发展目标。相关公开信息整理如下:
东北(含蒙东)—长三角

发展目标:打造绿色燃料跨区域输送大通道
涉及省市:吉林省(长春市、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浙江省(嘉兴市)
8月25日,《吉林日报》发布文章《吉林省四市跻身氢能试点城市群》,宣布吉林省长春、四平、松原、白城四市作为试点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承担绿色氨醇规模化供给、东北地区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等关键任务。
具体分工方面:白城、松原依托西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聚焦风光资源开发,是规模化绿色氢氨醇制备的核心承载地;四平加速推进零碳园区建设,重点承接绿氢就地转化及工业示范应用;长春发挥装备制造、科研创新集聚优势,主攻氢能装备研发与多元示范场景落地。四地互补发展、一体推进,为大规模发展绿氢、绿氨、绿醇筑牢了资源、产业、场景等多重底座。
城市群整体发展目标方面,文章指出,此次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氢能试点城市群核心任务是打造绿色燃料跨区域输送大通道,破解我国氢能资源与消费市场分散分布的现实难题。立足资源端定位,吉林省将重点推进规模化绿氢制备、绿色氨醇等绿色液体燃料输出,精准对接长三角工业降碳、航运低碳的庞大市场需求。同时积极探索跨区域绿色燃料交易、南北两地技术联合攻关新模式,实现资源产地与消费市场高效联动,让黑土地产出的绿色燃料服务全国“双碳”大局。
8月19日,“长三角氢能”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浙江唯一!嘉兴纳入东北-长三角氢能应用试点》,宣布嘉兴市作为浙江省唯一参与城市,纳入东北(含蒙东)—长三角城市群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此次纳入试点,为嘉兴进一步融入跨区域氢能产业协同、拓展氢能综合应用场景创造了有利条件。按照通知部署,试点工作将围绕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建设、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黄河几字弯—中原

发展目标:全国最大的氢基化工原料替代示范基地
涉及省市:共六省(自治区)12市,包括河南省(郑州市、平顶山市、濮阳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陕西省(榆林市);湖北(荆门市);山西省(朔州市、太原市)等。
8月23日,《河南日报》发文《河南三市跻身国家氢能应用试点》,明确郑州市、平顶山市、濮阳市三市入选。
黄河几字弯—中原城市群统筹内蒙古、陕西、宁夏、河南、湖北、山西六省(自治区)资源,将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河南省郑州市为双核,其中郑州市主要负责氢燃料电池汽车场景和创新应用场景布局;以绿氢管网、“北煤南运”氢走廊为双轴;联合陕西省榆林市,山西省朔州市等6个能源工业城市,以及山西省太原市,河南省平顶山市、濮阳市,湖北省荆门市等4个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潜力大的中部城市,共同打造集能源化工产业集群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于一体的黄河流域氢能产业生态圈。
城市群整体发展目标方面,文章指出,黄河几字弯—中原城市群试点目标是,通过4年建设,推动氢气累计用量超90万吨,预计将带动万亿级产业投资,建成全国领先的绿氢规模化生产与跨区域供应基地、全国最大的氢基化工原料替代示范基地、全国氢能交通核心枢纽、中西部产业融通发展示范高地。
大湾区

涉及省市:福建省(厦门市)
8月2日,厦门日报发文《厦门争创国家级氢能城市产业集群试点》专题文章,提到厦门已加入以广州为牵头城市的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
京津冀

涉及省市:河北省(沧州市)
据河北日报消息,7月7日,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依托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主动对接国家新一轮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政策,成功纳入以北京大兴区为牵头城市的京津冀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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