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第二批(2025—2026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本批次奖励设立“车辆推广”和“补能基础设施保障”两个支持方向,申报单位需以联合体形式申报上述两个方向,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上限为 2000 万元,支持的项目总数不超过 4 个。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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