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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烦储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电网侧共享储能 100MW/200MWh(一期)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碳索储能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5-08-06 10: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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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娄烦储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电网侧共享储能 100MW/200MWh(一期)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工作正式启动。

该项目选址于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二水泥厂原址,总占地 39.09 亩,总建筑面积达 6000㎡。从建设规模来看,项目将打造一座 100MW/200MWh 预制式集装箱储能站,站内设置 20 套 5MW/10MWh 集中式储能单元,每套单元包含 2 套 5MWh 电池集装箱和 1 套 5000kW 变流升压一体舱。同时,配套建设 220kV 升压站、环场道路,以及生活楼、辅助用房、配电楼、SVG 室等附属建筑,并完善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形成功能完备的储能体系。

总工期暂定为 304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此次招标范围涵盖工程的设计、建安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调试等 EPC 总承包工作,通过一体化的承包模式,确保项目各环节高效衔接,保障工程质量与进度。

原文如下:

娄烦储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电网侧共享储能

100MW/200MWh(一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FCS-202508-01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娄烦储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电网侧共享储能100MW/200MWh(一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资金已落实,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娄烦储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二水泥厂原址。

2.2 项目建设规模:100MW/200MWh预制式集装箱储能站一座,站区内共设置20套5MW/10MWh集中式储能单元(每套含2套5MWh电池集装箱和1套5000kW变流升压一体舱)。储能电站设置环场道路,蓄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主要建设包括储能电站场区、220kV升压站等工程分项内的电气一次、二次、通信、自动化、土建、消防、给排水、暖通等。建设附属建筑生活楼、辅助用房、配电楼、SVG室、储能站及公辅建筑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项目总占地39.09亩,总建筑面积6000㎡。

2.3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总工期304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娄烦储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电网侧共享储能100MW/200MWh(一期)工程的设计、建安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调试等EPC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无。

2.6.1 质量要求:合格。  

2.6.2 中标人数量:1家(含联合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之一:

①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08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投标人应具有1个100MW以上(含)新能源施工工程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电力工程业绩(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均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包括封面、合同金额页、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由牵头人提供。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8年及以上工程管理或工程设计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具有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由投标人公司缴纳近六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8年及以上工程技术或工程设计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建筑工程类注册资格证书(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由投标人公司缴纳近六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安全总监:必须具有8年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由投标人公司缴纳近六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其他要求:

3.2.1 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3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应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担保,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7)联合体的资质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业绩应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08 月 06 日至 2025年 08 月 12 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 投标单位须上传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的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需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现金支付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4.4 购买标书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如果页面没有“上传报名材料”按钮,表示可直接购买该项目招标文件。勾选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如果页面有“上传报名材料”按钮,表示该项目需先报名,报名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相关报名所需附件。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报名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一个附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报名。 ”报名提交后需等待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报名材料的核对,报名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标书费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报名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报名”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通过后,即可在“我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标书费。

4.5 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6 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7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08 月 26 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2号世纪经贸大厦A座19层2209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孙丽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5年 08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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