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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储能项目被指高温天强制工人上工,区住建局:已约谈并收到新方案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5-07-18 13: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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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温度30℃以上,却强制工人上工?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常州的一个储能项目“不把工人安全当回事,每天都有十几个中暑”。7月10日,ID名称为“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账号回复该投诉称,已约谈前述项目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

7月4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投诉,常州一储能项目二期“无施工许可证手续不全,开工建设!高温强制上工,不把工人安全当回事,每天都有十几个中暑!严重压榨工期六个月”。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能建东电一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电建一公司”)是该项目的承建方。

其中,中国能建东电一公司成立于1951年,隶属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电建一公司成立于1952年,是世界500强中国电建集团骨干成员企业。

对此,ID名称为“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账号7月10日回复上述网友投诉称,已于7月6日上午约谈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要求责任主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完善夏季高温施工方案,“目前,责任主体已向我局建管中心提交完善后的夏季高温施工方案,并在项目现场设置多个带空调的休息间,休息间配备冰水、防暑降温药品等。”

该回复还称:“我局多次电话联系热心市民,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若您有其它问题可致电我局,联系电话:82698522。”

高温天,劳动者的工作权益如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含35℃)的天气,用人单位应根据气温情况调整作业时间,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与药品,设立休息场所。此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江苏人社”5月16日发布的文章介绍,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目前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50718/50004216.html

责任编辑:caoyang